有關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之附註
1. 你須不時就開設或維持交易帳戶、開設或維持信貸安排或者與有關的經紀、股票託管和投資諮詢服務向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提供有關的資料。資料將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根據有關法律、規例、守則和規範的要求收集的。
2. 如你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可能導致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將無法為你開設或維持帳戶,或開設或維持信貸安排,或提供證券交易、股票託管和投資諮詢服務。
3. 資料亦會因應要維持正常業務聯繫的需要而向你收集。
4. 與你有關的資料主要有如下用途:
(a) 為你提供有關的日常運作服務和信貸服務;
(b) 進行信貸檢查;
(c) 協助其他財務機構進行信貸檢查;
(d) 確保你有可靠的信貸償還能力;
(e) 根據你的需要設計有關的財務或相關產品;
(f) 為你推廣服務、產品及其他項目;(詳細內容請参閱第6段)
(g) 確定你尚未繳付或尚欠你之款項;
(h) 向你收取尚未清還及作為抵押的款項;
(i) 為遵守對下列各項而適用於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具有約束力的有關法律、規例、規則和規範的要求,而披露及使用資料之責任、規定或安排:
i.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之已存在、現有或將來對其具約束力或適用的任何法律;
ii.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之已存在、現有或將來並由任何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由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的團體或組織所發出或提供之任何指引或指導;
iii. 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因其金融、商業、營業或其他利益或活動處於或關連於相關本地或海外的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團體或組織之司法管轄區而須承擔或獲施加與本地或海外之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團體或組織之間的現有或將來之任何合約承諾或其他承諾;
(j) 遵守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为符合制裁或預防或偵測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或其他非法活動之有關規定;及
(k) 其他與任何上述有附屬或附帶關係的用途。
5. 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將把你的資料保密但亦可就第4段所述的用途向下列各方披露客戶的有關資料:
(a) 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包括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的控股公司。
(b) 向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提供的業務活動有關的管理、電訊、電腦、法律、會計、股票交收或其他服務的任何代理人、合約商或者第三者;
(c) 任何對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有保密責任之人士;
(d) 與你有業務往來或即將有業務來的財務機構;
(e) 任何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的實際或可能承讓人,或者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就你而擁有之權益的參與人或次參與人或轉讓人;
(f) 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因應法律或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有關人士;
(g) 經客戶直接或間接同意的任何人士;
(h) 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因本身利益需要而必須對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及
(i) 因公眾利益而需要對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6. 使用資料作直接促銷
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擬使用你的資料作直接促銷及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須為此目的取得你的同意 (包括客戶不反對之表示)。因此,請注意以下事項:
(a) 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可能把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不時持有你的姓名、聯絡詳情、產品及服務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為、財務背景及統計資料用於直接促銷;
(b) 下列類別可用作直接促銷的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
i. 金融、經紀或財務及相關服務和產品;
ii. 投資相關服務和產品 (包括但不限於投資移民服務及投資顧問服務);及
iii. 獎賞或優惠計劃及相關服務及產品;
(c) 上述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可能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下列各方提供或徵求:
i. 銀河國際集團成員;
ii. 第三方金融機構、承保人、證券及投資服務供應商;
(d) 除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直接促銷上述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以外,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亦擬將以上第 6 段(a) 所述的資料提供予以上第 6 段(c) 所述的全部或任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促銷該等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中使用,而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為此用途須獲得你的書面同意或同意確認 (包括表示不反對);
(e) 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可能因以上第 6 段(d)所述將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而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產的回報。如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會因提供資料予其他人士而獲得任何金錢或其他財產的回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會於以上第 6 段(d) 所述徵求你的同意或不反對之表示時如是通知客戶;
(f) 如客戶不希望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如上所述將其資料用於或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銷用途,你可隨時行使其拒絕直銷推廣的權利向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要求停止使用其個人資料於直接促銷活動,有關要求可根據第 10 段的地址向負責人員提出,此安排並不收取任何費用;
(g) 你明白,倘你提出要求停止使用該等資料作直接促銷活動之用途,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均須停止使用該等資料作該等用途。同時,為符合相關之法律、規定、守則或指引,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雖停止使用該等資料作直接促銷活動之用途,但仍會保留該等資料。
7. 在履行本身的業務活動過程中,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可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把你所提供的或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其後為此目的或其他目的所獲得的私人資料與香港及海外的政府機構、其他監管機構、公司、公共機構或個人所持的資料進行校對、比較、轉換和交換該等資料的可靠性。
8. 在符合私隱條例之條款之下,你:
(a) 有權查詢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是否持有他/她的資料並有權取得該等資料;
(b) 有權要求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更改有關他/她的錯漏資料;及
(c) 有權查詢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擁有該些資料的政策和應用範圍,並可瞭解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所持有的私人資料的種類。
9. 在符合私穩條例之條款的情況下,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有權對資料查詢人士收取合理費用。
10. 本聲明不會限制客戶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11. 任何人士如欲查詢或更正資料或查詢有關政策和應用範圍以及私人資料的種類等資料,請聯絡下述人士垂詢:
負責人員
中國銀河國際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及 中國銀河國際期貨(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上環干諾道中111號永安中心20樓
電話: (852) 3698-6836
電郵: Enquiry@chinastock.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