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之附注
1.
你须不时就开设或维持交易帐户、开设或维持信贷安排或者与有关的经纪、股票托管和投资咨询服务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提供有关的资料。资料将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根据有关法律、规例、守则和规范的要求收集的。
2.
如你未能提供有关资料,可能导致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将无法为你开设或维持帐户,或开设或维持信贷安排,或提供证券交易、股票托管和投资咨询服务。
3.
资料亦会因应要维持正常业务联系的需要而向你收集。
4.
与你有关的资料主要有如下用途:
(a) 为你提供有关的日常运作服务和信贷服务;
(b) 进行信贷检查;
(c) 协助其他财务机构进行信贷检查;
(d) 确保你有可靠的信贷偿还能力;
(e) 根据你的需要设计有关的财务或相关产品;
(f) 为你推广服务、产品及其他项目;(详细内容请参阅第6段)
(g) 确定你尚未缴付或尚欠你之款项;
(h) 向你收取尚未清还及作为抵押的款项;
(i)
为遵守对下列各项而适用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具有约束力的有关法律、规例、规则和规范的要求,而披露及使用资料之责任、规定或安排:
i.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或境外之已存在、现有或将來对其具约束力或适用的任何法律;
ii.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或境外之已存在、现有或将來并由任何法定、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构,或由金融服务提供者之自律监管或行业的团体或组织所发出或提供之任何指引或指导;
iii.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因其金融、商业、营业或其他利益或活动处于或关連于相关本地或海外的法定、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构或金融服务提供者之自律监管或行业团体或组织之司法管辖区而须承担或获施加与本地或海外之法定、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构或金融服务提供者之自律监管或行业团体或组织之间的现有或将來之任何合约承諾或其他承諾;
(j) 遵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为符合制裁或预防或侦测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之有关规定;及
(k)
其他与任何上述有附属或附带关系的用途。
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将把你的资料保密但亦可就第4段所述的用途向下列各方披露客户的有关资料:
(a)
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包括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的控股公司。
(b) 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提供的业务活动有关的管理、电讯、电脑、法律、会计、股票交收或其他服务的任何代理人、合约商或者第三者;
(c)
任何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有保密责任之人士;
(d) 与你有业务往来或即将有业务来的财务机构;
(e)
任何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的实际或可能承让人,或者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就你而拥有之权益的参与人或次参与人或转让人;
(f)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因应法律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必须向其作出披露的有关人士;
(g) 经客户直接或间接同意的任何人士;
(h)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因本身利益需要而必须对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及
(i)
因公众利益而需要对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6.
使用资料作直接促销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拟使用你的资料作直接促销及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须为此目的取得你的同意 (包括客户不反对之表示)。因此,请注意以下事项:
(a)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可能把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不时持有你的姓名、聯络详情、产品及服务组合资料、交易模式及行为、财务背景及统计资料用于直接促销;
(b) 下列類别可用作直接促销的服务、产品及促销标的:
i. 金融、经纪或财务及相关服务和产品;
ii. 投资相关服务和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移民服务及投资顾问服务);及
iii. 奖赏或优惠计划及相关服务及产品;
(c) 上述服务、产品及促销标的可能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下列各方提供或征求:
i. 银河国际集团成员;
ii. 第三方金融机构、承保人、证券及投资服务供应商;
(d) 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直接促销上述服务、产品及促销标的以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亦拟将以上第 6 段(a) 所述的资料提供予以上第 6 段(c) 所述的全部或任何人士,以供该等人士在促销该等服务、产品及促销标的中使用,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为此用途须获得你的书面同意或同意确认 (包括表示不反对);
(e)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可能因以上第 6 段(d)所述将资料提供予其他人士而获得金钱或其他财产的回报。如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会因提供资料予其他人士而获得任何金钱或其他财产的回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会于以上第 6 段(d) 所述征求你的同意或不反对之表示时如是通知客户;
(f) 如客户不希望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如上所述将其资料用于或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销用途,你可随时行使其拒绝直销推广的权利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要求停止使用其个人资料于直接促销活动,有关要求可根据第 10 段的地址向负责人员提出,此安排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g) 你明白,倘你提出要求停止使用该等资料作直接促销活动之用途,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均须停止使用该等资料作该等用途。同时,为符合相关之法律、规定、守则或指引,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虽停止使用该等资料作直接促销活动之用途,但仍会保留该等资料。
7.
在履行本身的业务活动过程中,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可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你所提供的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其后为此目的或其他目的所获得的私人资料与香港及海外的政府机构、其他监管机构、公司、公共机构或个人所持的资料进行校对、比较、转换和交换该等资料的可靠性。
8.
在符合私隐条例之条款之下,你:
(a) 有权查询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是否持有他/她的资料并有权取得该等资料;
(b) 有权要求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更改有关他/她的错漏资料;及
(c) 有权查询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拥有该些资料的政策和应用范围,并可了解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所持有的私人资料的种类。
9.
在符合私稳条例之条款的情况下,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有权对资料查询人士收取合理费用。
10. 本声明不会限制客户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所享有的权利。
11. 任何人士如欲查询或更正资料或查询有关政策和应用范围以及私人资料的种类等资料,请联络下述人士垂询:
负责人员
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
中国银河国际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0楼
电话: (852)
3698-6836
电邮:
Enquiry@chinastock.com.hk